遂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遂宁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提升职业教育育人功能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0〕14号)精神,结合遂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职业教育摆在全市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就业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需求为导向,按照“扩容、提质、贯通、融合”思路,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下功夫调结构、提质量、强师资、建体系,推动全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动遂宁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实现中部崛起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以及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的决策部署,结合遂宁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成渝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全力打造成渝中部地区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先行区、跨区域产教融合发展示范区、技术技能人才宜学宜业集聚区。全面实施“342010”工程(即打造“三区”,实现4项具体目标,落实20条任务措施,培养10万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10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遂潼一体发展格局,确立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办学模式,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学校与专业布局优化合理,发展规模扩大,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
(二)具体目标
——职教规模显著扩大。到2025年,全市职业教育实现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在义务阶段学校普遍开展。合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在校生增长40%以上,总规模达到3.6万人以上;力争新增4所以上高职院校,1所以上应用型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增加200%,达到4万人以上。坚持育训结合,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职业院校年开展各种培训达3万人以上。年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规模保持在10万人次以上,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10万技术技能产业大军。
——产教融合全面深化。按照我市“5+2+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针对性。持续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并在遂潼涪江创新产业园区布局职业教育和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现院校布局与产业布局相适应、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相适应。到2025年,职业院校所设专业与区域内主导产业的契合度不断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明显提高。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基本形成与产业体系相匹配、产教深度融合的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2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1—2个实体化运行的国家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覆盖所有职业院校。
——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市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达标,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占比不断提高。“双优”“双高”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力争建设1所以上国家级优质中职学校和2个以上优质专业,1所以上高水平高职学校和2个以上高水平专业;建成2所省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5个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示范专业,20个市级示范(重点)专业点;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适应产业发展需求和终身成长需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师资队伍持续优化,培育一批中职学校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1+X”证书试点学校达到80%以上;支持在遂高职学校提升发展,创造条件开展专业硕士、博士教育试点。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到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发展保障更加有力,经费投入政策得到落实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吸引力、认可度明显提升。
三、任务措施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健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按照“政府统筹、分级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思路,推进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遂潼一体发展的格局转变。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和投入力度,确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同等重视、同等支持。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根据市委“一核三片、四区协同”发展战略,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结合区域产业、人口、教育实际,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在各县(市、区)分别建成1所综合实力强、与区域产业对接、专业特色突出的标准化职教中心,成为服务本区域的以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具备企业职工技能培训、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中小学生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等功能的技能培训基地。整合1200人以下的“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合并、托管、集团办学等措施,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县(市、区)编制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规划新建的职业院校向产业和人口聚集区集中,鼓励将职业教育办到产业园区。到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校均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优化专业布局,按照我市“5+2+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规划,主城区和各县(市、区)所在职业院校要相应调整专业设置,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遂宁科教园区建设步伐,积极引进、兴办高等职业教育,优化高职院校布局结构,积极支持川职院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创建高水平高职院校和本科层次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高等职业院校要重视培养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川职院)
4.促进职业教育贯通融合。建立职业启蒙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更高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衔接的培养体系。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拓宽五年制、“3+2”“3+3”等多种衔接渠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推动落实提高普通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比例政策,到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比例达到50%左右,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比例达到20%左右。落实“职教高考”制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加强劳动教育,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优势,联合普通教育学校开展职业启蒙教育、职业体验,分学段开展劳动教育,拓展校外劳动实践体验,开展劳动教育日、劳动教育周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5.积极发展职业培训,大力推进社区教育。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要求,面向在校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用好“学分银行”,落实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健全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15分钟社区教育服务圈,办好遂宁市社区大学,建好5—8个社区学院,建成100个以上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工作站,创建10个社区教育示范教学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国资委、市扶贫开发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二)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
6.建立产教融合体制。健全激励政策,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剩余部分可作为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经费来源,动态核定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允许职业院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兼职从事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工作,并按规定取得合法报酬。建在学校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或校办工厂,在工商注册、经营税收等方面依法实行相应减免政策。鼓励各地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其他政策支持。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支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已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可按投资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机制。支持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制定技术技能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搭建校企沟通合作平台。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进一步建设好现有的五个职业教育集团。新建遂潼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集团。支持企业参与学校专业布局与建设、教材开发、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与企业组建产教融合体(联盟)。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任教情况纳入业绩考核。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报酬,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川职院)
8.积极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定期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对培训机构、评价机构行为进行公开监督,对职业院校培训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和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加快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自2021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自主聘任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出国(境)研修访学。建设一批教学创新团队,评选和认定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技能大师、优秀校长、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建设一批省级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60%以上。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落实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
(三)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控机制。设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完善专业评估制度,市级统筹专业设置,调整专业结构。支持优质、特色、紧缺专业发展,建立紧扣全市重点产业发展、扶优汰劣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增强专业结构与产业布局的适配度,提高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1.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达到50%以上。坚持开展每年一次的遂潼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制定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对在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院校和个人予以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2.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建成1—2所数字校园示范校。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参与”方式,逐步实现专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职业院校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基本达到信息化2.0办学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13.健全职业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发挥智库作用、第三方作用,开展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水平评估,开展教学诊改、学生专业能力、学业水平与综合素养检测,将评估检测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扬)奖励的重要依据。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等评价。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保障政策
14.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在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按规定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学校因校企合作办学确需向合作企业支付的成本费用,按相关规定纳入学校办学成本,从生均财政拨款或学费收入中支付,学校和企业均不再向接受校企联合办学培养的学生另行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等名目的费用。完善职业院校学生资助制度,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
15.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取得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通过奖金、股权等形式,从成果转化收益中给予奖励。建立市级技术技能大师库,支持技术技能大师到职业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或设立大师工作室。(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五)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16.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按照讲政治、懂教育、知产业、善管理的标准,选优配强职业院校党组织书记和院(校)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遂宁市委、市妇联)
17.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市、区)要建立由教育体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国资、农业农村、扶贫开发和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教育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本地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职业教育改革创新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好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在发展规划、项目安排、经费投入、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市税务局)
18.加强职业教育智库建设。建立遂宁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家库,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并对职业院校开展指导、考核、评估等。加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教学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建立具有创新思维、视野广阔、研究能力强的教科研智库。(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强化督导推动落实。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重点对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费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普比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好“职业教育宣传周”“大国工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和成果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