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专业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遂宁市安居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遂安府办[2015]17号),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上级有关采购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采购工作委员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委员会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主 任:杨洪斌
副主任:杨 明 陈治有 彭勇军
成 员:贺 勇 赵 军 周胜军 谭 强 邓朝春 席宁朗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落实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决定,审议学校年度采购预算,审定重大采购事项的预算。
4.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5.其他相关决策事宜。
二、采购(验收)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杨 明
副组长:周胜军
成 员:贺 勇 赵 军 邓朝春 何 时 项目负责人及专业教师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2.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学校采购及验收工作,分类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组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创建采购工作台帐。
3.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意向,采购工作组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行政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程序。大额货物、工程与服务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组和申购部门组成采购项目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周胜军同志负责,邓朝春同志协助;低值易耗物品采购由学校后勤部门按规范实施。
5.负责采购(验收)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若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三、采购监督组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彭勇军
副组长:谭 强
成 员:吴冬秀 阳 林 杨 奇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及检查制度,全过程监督检查学校采购流程,监督采购部门执行有关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情况。
2.参加采购工作会议和相关招标、评标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定期对学校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采购委员会研究解决。
4.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协助上级部门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职业高级中学校
2020年3月2日